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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108123X-2013/00408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文日期: 2013年11月12日 00:00:00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文       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湖北创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十堰市张湾区东岳路寺沟巷5号(原东风神宇车辆有限公司)建设“汽车中冷器进排气管及卡套式管接头联管螺母生产阵地项目”,项目总投资830万元,占地7200m2。该项目主要进行汽汽车中冷器进排气管及卡套式管接头联管螺母的生产加工。项目已投入运营,本次环评是补办环评。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神定河污水处理厂。

2)废气:本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和金属粉尘。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和焊接烟尘呈无组织排放,污染物厂界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3)噪声: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及噪声值为下料机(80~90dB(A))、平口机(80~90dB(A))、抛光机(85~95dB(A)),其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本项目高噪声设备经采取相关的对策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要求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金属边角料、金属粉末对外出售处理;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建设项目在确保各项污染控制设施日后的正常运行后,营运期所产生的各类环境污染物对项目四周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创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勤华(电话:0719-8228608

五、审批机关、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审批机关:十堰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7198116852

环评单位: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戴工18971929288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拟建项目在运营中将产生哪些环境影响;

3)公众认为拟建项目所在地存在的环境问题;

4)公众对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上门交谈。

八、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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